1、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、建筑工程、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。
2、资产、主要人员、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,经审查合格,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,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。
3、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、专业承包资质、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。
4、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,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、建筑材料,开展绿色施工。
5、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。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,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。
6、审核周期:
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<60个工作日>内完成审查,公示审查意见,公示时间为<10个工作日>。其中,涉及公路、水运、水利、通信、铁路、民航等方面资质的,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。
7、提交以下材料
(二)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;
(三)企业章程复印件;
(四)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;
(五)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;
(六)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;
(七)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;
(八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8、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及时将资质许可决定向社会公开,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。
9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,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,正、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。
10、建立、健全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,规定了企业在合同签订、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理、没有诚信等问题,规定了投诉、处罚等条例。从长远看,可以监控已经拿到资质证企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品质问题,如果存在严重的信用问题,则会撤销企业所得证书。
以上为住建委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主要几项规定。企业申请相应的资质,必须要满足住建委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。
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(旧标准是: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),主要需要满足以下标准:以最低级三级标准为例:
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:
(1)建筑工程、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,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,且结构、给排水、电气等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机械员、造价员、劳务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